长治湿地公园,分为4个区,规划范围58.72平方公里
信息发布者:上村镇司徒村 2019-03-03 21:44:29 转载
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山西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功能分区调整规划公示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9年3月1日—— 2019年4月1日。
二、公示地点:长治市政府网站和项目现场。
三、咨询服务:公示期间长治市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将有专业人员受理咨询,请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咨询电话:0355-6082006
五、联系人:王帅
六、意见反馈邮箱:707253525@qq.com
七、通讯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德式工业园区内安通防爆机电修造公司院内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规划利用科。
特此公告
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2019年2月28日
关于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功能分区调整规划的公示 一、规划背景
公园经过多年的保护与恢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动植物资源逐渐丰富。但是,随着长治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和长治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等,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由原先的郊野湿地公园成为中心城区的生态绿心,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功能分区已不适应新时代湿地保护和建设的要求。
二、规划范围
项目位于主城区西部,由漳泽湖及上游浊漳南源、绛河、石子河入湖部分河段组成,东临长北干线、南至浊漳南源上秦段、西接屯留县境内绛河下游太长高速路段、北达漳泽水库坝下公路50米处,规划范围58.72平方公里。
三、规划目标
通过对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功能分区的合理划定,对核心生态敏感的地区起到保护和修复的作用,同时更好的利用和发挥城市湿地公园的资源价值,在维护湿地生态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上增强湿地的游憩功能,促进城市湿地资源的系统保护与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城市湿地公园的综合效益。
四、规划内容
(一)规划结构
根据不同区域的敏感度差别,针对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结合自然地形、景观环境以及游览需求,将湿地公园分为生态保育区、生态缓冲区、综合游览区和管理服务区。
(二)分区概述
生态保育区:对水陆交接地带、河道湿地、水鸟栖息地等生态系统较为完整、生物多样性丰富和生态敏感的区域进行重点保护的区域。通过对游览和建设的限制保护湿地生境,恢复湿地生态系统,达到湿地生态的平衡,维持湿地的生态健康。
生态缓冲区:生态缓冲区重点起到保护内部生态保育区的缓冲作用,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自然景观的区域,可开展湿地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的区域。
综合游览区:开展以湿地为主题的休闲、游览活动的区域。
管理服务区:为湿地公园提供必要的管理和服务。
五、功能分区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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